北京市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7957719611034263&wfr=spider&for=pc姑苏区的餐饮店请注意
经营过程中
再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这项规定就要“找上你”啦!
日前,《姑苏区餐饮业监督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这是江苏省首个餐饮业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规范,旨在进一步巩固“四类行业”综合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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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规定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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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餐饮业监督管理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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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
其中,负面清单包括:
1.禁止在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及土地性质证明文件的房屋内开设餐饮服务项目。
2.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3.禁止在西塘河应急水源取水口南北各米,以及两岸背水坡堤脚外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4.不得使用车库、违法建设作为经营场所,不得破墙开店。
5.不得在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内设置经营场所。
6.备案微型餐饮不得经营冷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生食水产品、凉拌菜、预拌色拉、自制酒类、自制鲜奶以及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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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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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有何创新之处?
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政,分别提出相应意见,经营者多头办理,分别落实整改,而一旦营业,还可能受到投诉。为此,《指导意见》创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信息共享联办联合指导制度、微型餐饮备案管理制度、餐饮单位积分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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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证照联办”。按照“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合并审查、一窗发放”的办理流程,实行统一受理证照办理申请、统一告知所需全部资料、统一流转审批、统一发放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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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四部门事前联合行政指导,防止投资者盲目投资装修后不符合相关要求产生的损失。对新增餐饮业,由属地街道牵头组织环保、消防、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进行事前联合行政指导,对属于负面清单的情况出具“联合行政指导”意见书,受理部门根据意见书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这在苏州市乃至江苏省均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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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实施后将达到什么效果?
将实现新开设餐饮服务经营者证(备案卡)照齐全率%,杜绝新增无证(备案卡)照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对存量证照齐全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综合监管,实现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油烟噪声、排水排污、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达到要求,从而优化美化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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